張瑞明老師(echohr@ms46.hinet.net)
- 『主要工作項目』的描述必須提綱挈領,以『動詞+工作項目』表示,或者以『動詞+工作項目+工作結果』表示。工作項目是指職位的功能、任務或活動,所使用的動詞必須恰當、明確、精準。
- 『主要工作項目』與『關鍵績效指標』的關係:『關鍵績效指標』是用來衡量『主要工作項目』的結果,『關鍵績效指標』可能是量化指標,也可能是質化指標。『關鍵績效指標』必定是來自『工作目標設定』,也就是說『工作說明書』的『關鍵績效指標』必須參考『工作目標設定』的『關鍵績效指標』。
- 『主要工作項目』的來源:
- 例行性的『主要工作項目』可以參考組織圖的部門職掌與工作職掌,然後尋找與上述『關鍵績效指標』(量化居多)的對應關係,也就是所謂連連看。『主要工作項目』與『關鍵績效指標』的對應關係:可以是一對一或一對多,也有可能是多對一。
- 例行性的『主要工作項目』也可以參考職位所必須遵循的程序書(二階或三階),根據程序書所規範的『權責』與『作業內容』,找出職位的『主要工作項目』。
- 策略性的『主要工作項目』可以參考『工作目標設定』裡頭的質化『關鍵績效指標』,因為質化『關鍵績效指標』是衡量工作項目本身是否如期完成,本來就是『主要工作項目』。
- 『主要工作項目』單元必須與『工作關係』單元的互動目的內容、『訓練需求』單元的工作程序書內容互相勾稽,務必能夠連結。
- 『主要工作項目』處級寫大項、部級寫中項、課級寫小項、員工寫細項。主管『主要工作項目』展開給部屬者,將成為部屬的『工作職責摘要』。例如:處級主管的『主要工作項目』(大項)展開給部屬者,將成為部級主管的『工作職責摘要』(大項);部級主管的『主要工作項目』(中項)展開給部屬者,將成為課級主管的『工作職責摘要』(中項);以此類推。
- 如果沒有展開的過程,是主管與部屬共同合作的『主要工作項目』,主管與部屬可以共用同一個『主要工作項目』,但動詞不同,例如:主管為督導、部屬為執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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