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人員考績法與勞工相較相當寬鬆

《公務人員考績法》修正案是關中的招牌菜,主張要用「打丙」來激濁揚清,卻遭朝野立委的共同杯葛。藍委怕開罪公務人員鐵票,綠委亦不作惡人而稱此制會「壓迫」公務員。於是,連「十年內考三個丙且無前功可抵者」即應淘汰的規定亦遭杯葛,而甚至「一%至三%」(其實就是一%)的打丙比率也面臨強烈反對。

一般企業考績辦法,勞工被打丙的比率通常為五%,接下來是三個月的績效改善計畫(PIP)。三個月過後,如果績效沒有改善,可能會被資遣。與勞工相較,「一%至三%」(其實就是一%)的打丙比率、「十年內考三個丙且無前功可抵者」即應淘汰的修正案,相當寬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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