績效面談技巧

  • 不合理的薪酬管理張瑞明

  • 目標管理實施失敗的原因

    張瑞明(電子郵件:echohr@ms46.hinet.net)

    1. 目標管理未往上與策略規劃整合。
    2. 目標管理未往下與績效評核整合,再往下與員工發展整合,再往下與教育訓練整合。
    3. 目標管理未水平與預算編列整合,未為執行工作計劃的部門或個人合理配置資源。
    4. 目標管理與績效評核不是一個完整的PDCA管理循環。
    5. 目標管理與績效評核的週期未與會計年度一致。
    6. 期初未妥善設定目標,期中未定期追蹤目標進度,期滿未根據目標達成評核績效。
    7. 人力資源部門與財務部門未能通力合作,共同規劃與實施目標管理與績效評核制度。
    8. 目標管理與績效評核制度過於複雜,過度強調方針展開,文書作業過多。
    9. 未能將目標管理與績效評核制度電腦化與網路化,以簡化作業流程與文書作業。
    10. 未考量目標管理的成本效益,以為工作目標越多越好,未能擇要管理,列管的工作目標過多。
    11. 不清楚適合目標管理的實施對象,以為實施目標管理的人數越多越好,全民皆兵,要求所有員工適用目標管理。
    12. 工作目標或工作計劃未展開至所應負責的部門或個人。
    13. 未對症下藥, 工作目標展開下來的工作計劃對工作目標達成無多大助益。
    14. 以為工作目標的衡量就祇有量化,為量化工作目標而不惜血本。
    15. 誤解平衡計分卡的精神,要求所有部門都根據平衡計分卡的四個面向設定工作目標。
    16. 未獲得經營團隊支持,或經營團隊對目標管理一知半解。
    17. 未妥善溝通及教育,實施目標管理之能力之不足即冒然導入,因而無法順利推行。
  • 年終獎金獎在刀口

  • 促進變革成為策略夥伴

    促進變革成為策略夥伴
    張瑞明:echohr@ms46.hinet.net 記錄:記者廖郁佳
    張瑞明:過去,HR大部份時間都在做行政事務,其次才是解決問題、策略規劃,但在未來,HR應花最多時間在做解決各項人力資源管理的問題,提出解決方案,其次才是參與、執行策略規劃。因此,HR人員必須建立新的心態與能力,參與企業的策略規劃,在規劃中得到人力資源的含意,擬定人資政策與人事規章制度。
    傳統的人資管理僅是服務的提供者,建立人資的架構,或透過例行的運作做好員工管理,如員工績效管理。但比較積極、前瞻性的作法是希望HR能與企業形成策略夥伴,根據未來策略的實現、目標的達成與願景,提出一個新的見解與作業程序,同時也應是內部變革的促動者,因此,人資部門與主管的角色就產生重大改變。
    過去e-Learning在HR中僅是一小部份,但由於e-Learning可突破時間、空間限制,只要頻寬允許,便可在短時間內完成一個很緊迫的訓練,可有效節省訓練成本,並可傳承組織經驗,將快失傳且重要的知識,變成e化的教材保存起來,廣泛運用後,轉化成公司資產。人資數位學院成立的目的在此。而e-Learning後,訓練的課程與內容可一再使用,而其訓練績效的評估功效是相當高的。
    至於是否每家企業都要做到e-Learning呢?要做e-Learning,需先考量成本效益。如果知識與技能是快速更新的,產品生命週期短,必須在短時間內將所有員工都訓練完成,那麼e-Learning就有需要,或是員工眾多、分佈廣、勞力密集與流動率高的行業、有必要將訓練推廣至眾多協力廠商等也都適合。
    再來就是什麼樣的課程適合e化,如標準化的課程,因為建立e-Learning的課程昂貴、共通的課程,跨部門、甚至是跨產業都需要的,如一般語文課程,還有就是快失傳的知識,若符合上述成本效益,企業有必要進行e-Learning。我認為,e-Learning大有可為。
     
  • 職場上的批評藝術?

     

    主講: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理事長張瑞明
    整理:林孟儀
     
    批評在管理學上稱之為「負面回饋」,通常指的是上對下的,意即就主管的角度而言,針對員工的問題、工作、績效或是紀律,提出看法,要求員工改善或是解決。既然批評有其目的,職場上的批評藝術便值得大家探討。
    中國人有一個說法,表示歸過私事,規勸、批評別人的錯誤要在私下進行,避免在公開場合進行,因為公開的批評是不會有效果的。
     
    **看做問題分析與解決的模式
     

    我甚至建議不要用「批評」這個字眼,或許改用「輔導」或「負面回饋」的說法較好,因為「批評」給人的感覺是,強烈地對應個人。
    因此,不論是主管或下屬,我認為大家應該將此視為問題分析與解決的一種模式,因為只將不滿表達出來,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。
    在職場上表達負面回饋時,有一些注意事項:
    1.勿在公開場合批評。私底下的批評動作都很傷人了,更何況是當眾的批評?這樣只會造成更大的問題與隔閡。
    2.對事不對人。理性地針對員工的問題表示意見,不要做人身攻擊;讓員工明白事情所造成的後果有多大、影響力又在哪裡。
    3.強調未來問題的解決。錯誤已經發生,追究責任也於事無補,主管不必再強調員工該當何罪,而應該將著眼點放在未來如何解決問題,使錯誤不再發生。
    4.千萬不要比較去員工之間的差異。有些主管不自覺地會說出「你看某某做得多好?」、「為什麼你做不到?」、「你差某某實在太多了!」等等這些話,讓員工自尊心受損,完全無法達到激勵作用。
    5.主管不要為了隱惡揚善,委婉到讓員工聽不懂你希望他改善的暗示,也不要採用過於強烈的措辭,讓對方難堪,找不到台階下。主管應該選擇採取平實、理性的語氣表達出批評,不要摻雜太多個人的情緒在其中。
     
    **以經驗分享取代殺雞儆猴由於問題已經發生了,不少主管常常習慣在會議中以此為例表達感想,希望能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,立意固然是希望大家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,但是卻容易讓與會的事件主角員工尷尬不已,甚至覺得自己被當眾羞辱。
     
    更聰明的作法是,將重點擺在問題的處理過程,由主角員工自己報告,將殺雞儆猴的意味,化為經驗分享的場面。
    主管可以請該員工分享,在問題的處理過程中,得到什麼教訓、值得大家日後注意的地方、善後的經過、最後如何擬出對策等等,讓該員工有帶罪立功的機會。
    通常,不懂得批評藝術、在處理批評上有瑕疵的主管,我認為可以分成三類,首先是沒經驗的年輕主管,再來是承受很大壓力、而沒有辦法控制自己情緒的主管,最後則是對員工有明確成見的主管。
    如果員工被主管公開或是不當地批評,最好當場挨罵,別做任何反駁,顧全主管顏面。主管若立即察覺自己批評不當,可以當場點到為止地道歉,或在下一個場合表示澄清或希望收回那些話。
    通常前二種類型的主管事後會反悔,也會找員工溝通,這時,員工再和主管好好溝通。事後溝通時,對於主管的批評,員工千萬別說出「但我不這麼認為」的話,應該請主管舉事證說明,告訴主管「如果你覺得這是我的問題或錯誤,那我們就來研究一個解決方法吧!」切記將負面的回饋轉化為分析並解決問題的過程。
    此外,員工不該跟同事訴說自己的負面情緒,避免同事之間轉述,更不要在同儕間形成與主管對立的陣線,讓不良溝通的殺傷力擴大。
    除非主管真的對員工有成見,不然,主管的批評終究是為員工好,也希望問題能真正獲得解決;但是講究技巧,才能雙贏,否則,對雙方關係的殺傷力很大,也會讓其他員工活在「下一個會不會就是我」的恐懼中。

  • 職能基準的人力資源管理

  • 如何處理新進員工不適任的問題

    張瑞明: echohr@ms46.hinet.net

    1. 選才時務必力求準確,依出缺職位的資料要求做為衡量的標準,來選擇最適當的人選。選才時若對員工能有所疑慮,可要求人力資源處協助信用調查,以茲確認。
    2. 一般而言,試用期間為三個月。在試用期間,新進員工所屬之直接主管需觀察並記錄員工適應情況及學習績效。依據公司規定,直接主管每週須和新進員工會談至少二次以上,以了解新進員工之學習與適應情況,並協助解決其困難。 
    3. 試用之訂定應僅聊備一格,不能因此而有恃無恐,故選才時千萬不可有輕忽之心,以免發生人才不適任之問題。
    4. 所謂“不教而謂之虐”,未提供適當且足夠的教導之前,無法評斷對方 是否為能力不足。所以主管在試用期間所給予的各項指導均應妥善規劃並留下記錄,如此在試期滿作評估時方能有所依據。
    5. 經試用或延長試用後,主管若發現新進員工仍不適任其工作時,可委婉地予以勸退。所謂勸退並非否定該員工之能力,而是由於公司所能提供之職位無法與其能力契合。故就個人之前程發展而言,公司鼓勵該員工另尋其他更能與其能力契合的工作。
    6. 勸退時,人力資源處將儘可能提供Out Placement,即:若已知外界有較適合的工作時,可推薦至其他公司就職。
    7. 勸退時,公司會給予該員工1~4星期的時間(視其到職時間而定)另尋高就,在此期間薪水照常給付。
    8. 勸退視同個人離職,員工應依程序完成離職手續,並得以領服務證明 書。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五款固然可以引用,但會傷新進員工之前程發 展,故不宜輕易引用以避免不必要的傷害。
    9. 勸退時,由人力資源處與部間主管共同處理,力求週延圓滿。
    10. 勸退之所有過程及文件皆應嚴加保密。